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险法用人单位和人员,按选择的前何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按相应年份的补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养老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省人社厅实施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并从欠费之日起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办理补缴时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